[页数]:17 [字数]:13102 [目录] 一、我国诉讼调解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庭外和解制度的意义及价值 三、庭外和解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四、庭外和解模式的运作流程及法律标准 五、实践中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 [正文] 前言 当私力救济作为一种普遍性社会现象从人类文明史中消失后,诉讼便成为遏制和解决社会冲突的主要手段。今天,人们评价某一社会法治水平或社会秩序的状况时,基本的依据并不在于该社会中社会冲突发生的频度和烈度,而在于该社会的诉讼制度对于社会冲突的排解能力和实现的效果。由各种不同诉讼类别所构成的诉讼体系,成为调节和消除各种社会冲突、实现社会控制的常规机制。 然而,无论何种诉讼制度都不是万能的,民事诉讼亦然。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人们对诉讼制度的选择出现了某种耐人寻味的现象:一方面,人们继续信奉诉讼具有强制性、终局性机能的神话;另一方面,人们又在诉讼之外开辟能够代替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威严的法律程序为了摆脱这种尴尬,增加了对话的机制,使得当事人能够选择对话,有了自己能够说得上话的机会。诉讼和解便是这一妥协的产物。和解和诉讼这两种看似存在的机制,在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得以融合,兼顾了和解的灵活性和诉讼的可预期性特点,为民事诉讼和解制度提供了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土壤。 从现代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趋势来看,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普通法系,无论在立法层面还是在司法层面,为了克服诉讼迟延、法律职业工作者为数跟不上实际需要以及诉讼费用昂贵等诸多弊端,和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机制,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有“诉讼王国”之称的美国,95%的民事案件经过和解,在法院内附设的强制仲裁或调解等所谓代替诉讼解决纠纷程序中得到了解决,只有不到5%的案件才进入法庭审理阶段。 而我国的民事诉讼和解制度在和解的性质、效力、方式以及法官在和解中的地位等方面都存在着制度的缺陷。针对这一立法上和实践中的缺陷,笔者将从法社会学的视角,以朝阳区法院“庭外和解三项制度”为切入点,试图对我国诉讼和解制度作一初步探索,并提出几点肤浅的建言,希冀能够为我国民事诉讼和解制度完善起到些许作用。 ...... [参考文献] 1、张晋藩主编:《中国民事诉讼制度史》,巴蜀书社1999年版。 2、强世功主编《调解、法制与现代性:中国调解制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3、乔宪志:《中国法官助理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12月版。 4、王亚新:《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5、范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6、刘敏:《当代中国的民事司法改革》,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7、江平主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发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 8、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9、最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1999年10月20日)。 10、王亚新:《民事诉讼准备程序研究》,载《中外法学》2000年第2期。 ...... [原文截取] 庭外和解制度的探索 前言 2 一、我国诉讼调解制度的历史沿革 3 (一)我国古代的诉讼调解 3 (二)抗战时期的诉讼调解 4 (三)建国后诉讼调解制度的发展 4 二、庭外和解制度的意义及价值 5 (一)审判实践中庭外和解的基本内容 5 (二)庭外和解制度的意义 6 (三)庭外和解制度的价值 7 三、庭外和解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8 (一)建立和解制度的文化基础 8 (二)庭外和解模式的理论可行性 8 (三)庭外和解的现实可行性 9 四、庭外和解模式的运作流程及法律标准 10 (一)庭外和解的运作流程 10 (二)庭外和解制度的法律标准 12 五、实践中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 12 (一)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2 (二)解决庭外和解问题的对策 13 参考文献 15 写作综述 17 前言 当私力救济作为一种普遍性社会现象从人类文明史中消失后,诉讼便成为遏制和解决社会冲突的主要手段。今天,人们评价某一社会法治水平或社会秩序的状况时,基本的依据并不在于该社会中社会冲突发生的频度和烈度,而在于该社会的诉讼制度对于社会冲突的排解能力和实现的效果。由各种不同诉讼类别所..... |
庭外和解制度的探索-第四稿
查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