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答辩论文论文专题

从美国钢铁保护法案“201条款”看贸易保护

  • 简介:从美国钢铁保护法案“201条款”看贸易保护【摘 要】2002年3月5日,美国正式启动了限制钢铁进口的钢铁保护最终救济方案的“201”条款。该条款规定,对钢材、长板等进口的主要钢铁品种,实施为期3年的关税配额限制或加征高达8%-30...
    • 请与管理员联系购买资料 QQ:5739126
  • 论文简介
  • 相关论文
  • 论文下载
[页数] 13     [字数] 11630

[目录]
摘 要
关键词
一、引  言
二、传统贸易保护主义
三、新贸易保护主义
四、钢铁贸易保护的启示
五、我国对贸易保护主义应当采取的措施
参考文献

[原文]
一、引  言
2002年3月5日,美国正式启动了限制钢铁进口的钢铁保护最终救济方案的“201条款”。该条款规定,对钢材、长板等进口的主要钢铁品种,实施为期3年的关税配额限制或加征高达8%—30%不等的关税。从而导致一轮全球范围的贸易争端,引来世界范围内的强烈不满。我国政府向世贸组织提出就美国201钢铁保障措施案与美国进行磋商。欧盟、日本等国也纷纷采取相应措施,以抵抗美国的保护条款产生的不利影响。
美国的这一行为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构筑了贸易保护主义的坚实屏障。
从历史上看,贸易保护经历了传统贸易保护和新贸易保护的发展阶段
二、传统贸易保护主义
(一)传统贸易保护主义含义
传统贸易理论认为,贸易保护是以国民福利最大化为目标的政府操纵贸易条件的动机。一国的贸易条件指的是在国际市场上,一定的出口量所能交换的进口商品的数量。一定的出口量所交换到的商品数量和种类增加意味着本国贸易条件的改善,否则就是贸易条件的恶化。
显然,如果效用对消费量和消费种类是递增的,贸易条件的改善总是能增加本国的福利水平,这当然是任何一个以本国福利最大化为目标的政府所期望的。但是,贸易条件表现的是国际市场的真实价格水平,它是在贸易国之间交换过程中根据供求强度形成的,而不是某一贸易国可以随意改变的变量。
尽管如此,就像在一个封闭的市场体系中不同的供求对比可能赋予其中一方以操纵价格的主动权和能力一样,在国际市场上,占主动地位的一方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具有在一定程度上操纵国际价格的能力。
一般认为,大国在国际市场上的供给和需求可以影响国际价格,因此,其供求的变动将导致贸易条件的相应变化。如果该大国具有影响本国在国际市场上供给或需求的政策措施,该国政府就具备了操纵贸易条件的能力。事实上,任何一国政府都具有影响本国在国际市场上供求的政策措施,这就是关税。这里的关税可作宽泛的理解,它指的是一国政府对本国进口或出口商品在进出口环节上计征的税收,或给予的补贴......

[摘要]
2002年3月5日,美国正式启动了限制钢铁进口的钢铁保护最终救济方案的“201”条款。该条款规定,对钢材、长板等进口的主要钢铁品种,实施为期3年的关税配额限制或加征高达8%-30%不等的关税。从而导致一轮全球范围的贸易争端。针对这一情形,世界各国都开始采取相应的措施。文章先引入该案例,然后结合背景对贸易保护主义进行评析。同时对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到新时期贸易保护主义进行比较分析。文章主要侧重点主要是从我国自身入手,对我国贸易经济,特别是钢铁行业的现状进行分析,进而提出自己一点见解和解决问题的办法,相应的决策等等,使我国的钢铁行业继续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于永达,2003年:《反倾销MBA/MPA案例》,清华大学出版社。
[2]张汉林,2004年:《WTO反倾销争端案例评析》,人民出版社。
[3]刘颖、李民,2004年:《对我国反倾销法程序问题的探析》,经济师01期。
[4]谢璐遥,2004年:《中国入世后反倾销法律制度的完善》,经济师01期。
[5]张军,2004年:《反倾销战中的政府介入原因及对策》,商业研究02期。
[6]荣民,2004年:《全球反倾销新趋势》,WTO经济导刊08期。
[7]马元柱,2004年:《多边贸易体系中反倾销密度与烈度的再思考》,亚太经济03期。
[8]裴向军、肖玲风,2004年:《面对反倾销的四大对策》,浙江树人大学学报04期。
[9]吴金希、于永达,2004年:《浅议政府在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中的作用》,中国行政管理08期。
[10]郑燕、李长青,2000年:《我国企业应密切注视国际性产品寿命周期的变化》,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02期。
[11] 胡洪亮,2001年:《关于产品市场寿命周期的一些探讨》,经济师04期。
[12] 赵莹、杨梅英,2003年:《产品寿命周期的双重含义及战略成本管理》,四川会计02期。
[13]Micheal.E.Porter,1991年:《Competitive Advantage of Nations》。
[14]诺贝尔特?冯克[德],1995年:《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形式》、《贸易性投资措施》、《国际商务》,第1期。
[15]贾格迪什?巴格沃蒂,《今日自由贸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6]张二震、马野青,2003年:《国际贸易学》,南京大学出版社。
[17]张胤鸿,2003年:《变异中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当代世界》第1期。


[原文截取]
从美国钢铁保护法案“201条款”看贸易保护
【摘 要】2002年3月5日,美国正式启动了限制钢铁进口的钢铁保护最终救济方案的“201”条款。该条款规定,对钢材、长板等进口的主要钢铁品种,实施为期3年的关税配额限制或加征高达8%-30%不等的关税。从而导致一轮全球范围的贸易争端。针对这一情形,世界各国都开始采取相应的措施。文章先引入该案例,然后结合背景对贸易保护主义进行评析。同时对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到新时期贸易保护主义进行比较分析。文章主要侧重点主要是从我国自身入手,对我国贸易经济,特别是钢铁行业的现状进行分析,进而提出自己一点见解和解决问题的办法,相应的决策等等,使我国的钢铁行业继续向前发展。
【关键词】美国 201条款 贸易保护主义 反倾销
一、引 言
2002年3月5日,美国正式启动了限制钢铁进口的钢铁保护最终救济方案的“201条款”。该条款规定,对钢材、长板等进口的主要钢铁品种,实施为期3年的关税配额限制或加征高达8%—30%不等的关税。从而导致一轮全球范围的贸易争端,引来世界范围内的强烈不满。我国政府向世贸组织提出就美国201钢铁保障措施案与美国进行磋商。欧盟、日本等国也纷纷采.....
查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