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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刑事回避制度的观念更新与改革
原文 内容摘要:回避制度是现代各国刑事诉讼法普遍确立的一项诉讼制度。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作为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的回避制度,在中国却没有引起法学界足够的重视,表现在学理上关注不够,实践上探讨很少。今天学者们讨论的热点不外是程序公正。然而他们却忽视一个基本问题:程序公正作为一个宏观课题,固然应当是诉讼法学研究的重点。但是,程序公正是由一系列制度、规则的公正以及权利义务的平等构成的,离开微观问题和局部的公正,就没有诉讼制度整体上的公正,也就没有程序的公正。正如贺卫方先生所说:“制度建构也仿[详细]
[刑法] 刑事审前司法听证制度的透析与前瞻
原文 内容摘要:刑事审前程序应否实现诉讼化?如果应该的话,我们应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实现诉讼化?这个问题在两大法系也许并不是一个问题,因为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司法审查制度,整个诉讼程序都是以一种诉讼化的形态进行的。然而在我国,审前程序的诉讼化色彩相当淡薄,更多的则是以一种行政化的形态来处理案件。中立的司法官员无法参与到审前程序当中来负责强制性诉讼措施的审查与授权,当事人只能向作出决定的追诉机关申诉。由此引发出一系列的问题既影响了司法的形象,也不利于司法公[详细]
[刑法] 中国死刑执行程序的检讨与改进
原文 中国死刑执行程序的检讨与改进     内容摘要:对死刑犯在执行程序阶段的权利保障是现代刑事法治的必然要求,也是人道主义原则的充分体现,在某种意义上说,死刑执行程序的完善与否是衡量一个国家、整个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各国关于死刑的执行一般都规定了比较严格的程序以确保死刑执行的准确无误和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反思我国死刑执行程序的立法现状和实践运作,不能不说还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甚至不尽人道的地方。本文拟从中国死刑执行程序的现状出发,从理论及现实层面探讨其完善问题,以期有助于厘清[详细]
[刑事诉讼] 简论如何遏制刑讯逼供
原文 【内容提要】刑讯逼供是指司法人员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折磨被讯问人的精神或肉体以获取口供的一种恶劣的审讯方法。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明文规定禁止采用刑讯逼供非法获取口供的手段。然而,时至今日,这种古老而又野蛮的审讯方式依然存在,并成为我国司法体制的一颗顽固毒瘤。本文试图对刑讯逼供的存在根源及其危害性进行分析,并参考借鉴国外相关成熟的做法,以期提出一套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希望本文对遏制刑讯逼供有所裨益。   【关键词】刑讯逼供 有罪推定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一刑讯逼供的根源  ㈠思[详细]
[刑法学] 证券从业人员透支炒股的定罪问题
原文 主要观点证券从业人员透支炒股行为系犯罪行为,依照罪行法定原则,对由证券商垫款交易的情形可按照挪用公款(资金)罪定罪处罚,但证券商未垫款的情形,目前不能定罪。按挪用公款(资金)罪定罪处罚的犯罪数额,应采用清算负余额增加累计法确认著文:本文所称证券从业人员,是指证券交易机构中(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代理商)负责证券交易操作和监管业务的工作人员。一、证券从业人员透支炒股行为的法律特征证券从业人员透支炒股的行为过程通常为:行为人借用他人在证券交易机构开立的资金帐户(进行股票交易),在存[详细]
[刑法学] 沉默权的立法思考
原文 一、沉默权的起源和现状沉默权从产生发展到今天,经历了几百年的时间。而实际上古罗马法关于自然正义的司法原则就包含了沉默权的内容,“正义从未呼唤任何人揭露自己的犯罪”;教会法中,12世纪的圣•保罗曾明确指出:“人们只须向上帝供认自己的罪孽,而无须向其他任何人招供自己的罪行”。在英国,关于争取沉默权的斗争最早可追溯到12世纪早期,教会法院实行纠问式诉讼,法官有权依照教会法定罪的规定,要求被告人忠实地回答法官的提问,并作承认犯罪的宣誓,否则,将对其定罪判刑。出于维护[详细]
[刑法] 浅析网络犯罪的现状与对策
原文 自20世纪40年代第一台ENIAC电子数字计算机问世以来,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之快令人叹为观止。现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现在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来了解世界、查询资料、购买货物、订购机票等等,可以说互联网已经渗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的阅读、交流、娱乐乃至商业活动也越来越多地在网上进行,世界被网络紧紧地连在了一起。然而,科学技术从来就是一把双刃剑,网络也不例外。互联网在给我们带来E—MAIL、MP3、电子商务、虚拟现实、数字地球的同[详细]
[刑法学] 发挥金融机构在反洗钱中的作用
原文 2002年9月11日,对中国反洗钱工作来说,这将是有历史意义的一天。这个标志性的事件是,这天上午,一个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行长参加的全国反洗钱工作会议在人民银行的办公大楼里悄然举行。公安部、财政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派要员出席。据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处处长杨兰亭介绍,就银行业的反洗钱工作来讲,这种规格的会议还是第一次。11日央行的会议上印发了四份文件,即《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详细]
[刑法] 侵占罪若干问题研究
原文 一 侵占罪的立法状况(一)世界各国关于侵占罪的立法侵占罪作为一种侵犯财产的犯罪最早起源于罗马法,直到19世纪,侵占罪才完全与盗窃罪分离,成为一种独立的罪名。目前,在大陆法系多数国家的刑事立法中,如德国、日本、法国、瑞士、蒙古、越南等国,侵占罪都是一种独立的罪名。日本刑法将侵占罪分为三种:单纯侵占罪,业务侵占罪,侵占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罪;瑞士刑法却将侵占罪分为侵占罪,侵占自己取得或发现物罪,轻微占有罪三种;越南刑法分则在侵犯社会主义财产罪和侵犯公民财产罪中规定了侵占罪、滥用[详细]
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完善与公民权利保障
原文 一、刑事强制措施与公民权利保障的辩证关系任何一个国家,无论其是何社会制度,无论其经济发展水平如何,其进行刑事诉讼的目的无非有二,即: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虽然各国在惩罚与保障的侧重点上有所不同。在现代刑事诉讼的价值理念中,准确追诉犯罪人而毫不伤及无辜侵犯人权是一国刑事司法活动的最高利益选择。在追究犯罪人与保护无辜、保障人权两者之间出现矛盾冲突而必须作出惟一选择时,必须毫不犹豫地选择保护无辜、保障人权。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详细]
对罪刑法定司法化认识的误区
原文 一、对刑法的几个基本特性了解的欠缺导致了对罪刑法定的误读普通大众包括很多司法人员对刑法本身具有的一些特性了解的欠缺的引发了实践中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功能和其实施的必要性的疑问,因此,我们首先要从刑法入手,阐明刑法和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才能释清这些疑问和对罪刑法定原则的不理解。(一) 刑法的最后性所谓刑法的最后性,就是指刑法在干涉社会生活时,在法律体系的调整动态序列上,处于其他法律调整之后,以弥补其他法律的调整不足或不能。①这种最后性是因为刑法通过宣布某种行为为犯罪,从而给予该行[详细]
[刑法] 论正当防卫
原文 一、 当防卫的涵义及构成要件正当防卫在刑法理论上属正当行为中的一种,所谓正当行为,国外一些刑法理论也称之为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或违法阻却事由,它是指行为的外部特征符合某种犯罪的构成要件,但在实质上不但没有社会危害性,而且对个人和社会有益。由于这种行为的实施,使正在发生社会危害性(或违法性)得以排除,因而被认为是合法的,不负刑事责任。 我国1979年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该条[详细]
[刑法] 特殊防卫权的诠释及其构成要件
原文 一、 防卫权条款的诠释为了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惩罚犯罪,保护防卫人的利益,《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了特殊防卫权,但是特殊防卫权设立条款的法律用语不规范、词意不明,在错综复杂的刑事案件中,特殊防卫权可能被滥用,不利于人权的保护。为此,笔者有必要对此条款进行阐释:(一)何为“行凶”。在《现代汉语辞海》中,“行”是“实际地做、表示行动”。“凶”是指“杀人或伤害的行为”。“行凶”是群众性日常的用语,其内涵、外延不明确,语义含糊不清,可以是指以拳头打人或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等一般违法行为[详细]
[刑法] 受贿罪若干问题研究
原文 一、关于受贿罪的主体关于受贿罪的主体,各国和地区刑法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但从实质上看,可谓大同小异。“大同”者,因为受贿罪是一种渎职犯罪,故其主体必须是有职可渎的公务人员或公职人员。“小异”者,各国和地区因其具体情况不同,在公务人员和公职人员的具体范围上稍有差异。总的来说,公务人员和公职人员不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也包括了公有企业、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德国刑法典将受贿罪的主体确定为“公务员、从事特别公务之人员、法官、仲裁人”;荷兰刑法典将受贿罪的主体确定为“公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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