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1.1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220kV十堰柏林变电所工程220kV、110kV线路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它提出了该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用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1.3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的描述。 1.4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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