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政策,就不可回避收入分配中的公平问题。 一、收入分配公平的概念考察 公平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范畴,有人将其界定在经济领域,有人将其界定在法律领域,有人将其界定在道德领域,而有人又将其界定在政治领域等等。不管将公平界定在何种领域,公平的含义无外乎两个方面,其一是作为手段的公平,其二是作为目标的公平。作为手段意义上的公平是从具体的操作层面出发解决如何公平的问题;作为目标意义上的公平是从人的理性出发解决如何确立一个理想的公平的社会秩序的问题。 收入分配中的公平是属于经济领域的公平,其本身也具有手段和目标的二重性。一方面公平分配是促进生产发展,达到理想社会秩序的手段。另一方面,公平又是各个社会要追求的社会目标。由于收入分配中的公平是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而在生产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因此,生产资料占有的公平与否,最终决定收入分配的公平与否。收入分配中的公平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随生产关系的发展而发展。原始共有社会中的收入分配公平是与其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人们在生产中共同劳作,没有差别地分配生存必需品,大多情况下是按人头进行平均分配。但这种分配是建立在其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上的,当发生自然灾害,生活必需品供给不足之时,原始人类往往就会以杀害或抛弃老幼及长期患病的亲人来满足其最起码的生存条件,其本身也有不公平的一面。在奴隶社会,马克思说:“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观认为奴隶制度是合理的”。显然,这种公平是建立在奴隶主与奴隶不平等的基础上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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