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对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利率市场化是指由金融机构依据自身的资金供求情况、头寸状况、盈利及风险等因素自行调节、自行控制利率,并使其成为引导资金配置的基本指标。它大致包括以下内容:金融交易主体享有利率决定权;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及风险结构应当由市场自发地进行选择;同业拆借利率或长期国债利率将成为市场利率的基本指针;政府或中央银行享有间接影响金融资产利率的权力。在这些内容中,金融机构对存贷款的定价权是利率市场化的核心内容。
一、我国现行利率管理体制及利率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以管制利率为主的利率体制,这一体制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其弊端日益暴露出来。虽然近几年我国利率政策一直朝着市场化方向努力,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利率还远未市场化,利率管理和改革中还存在着许多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地方。 (一)利率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 目前,我国除极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外,价格管制已经完全放开,高度集中的(存款)利率管制与频频变化的物价水平之间,常常出现不协调现象,导致管制利率与市场化价格体系的不协调,从而弱化了利率机制对投资的导向作用。在利率与物价出现背离的情况下,有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往往采用所谓的“金融创新”来规避人民银行的利率管制,这种管制与反管制的矛盾有时显得十分突出,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为规避利率管制而游离于金融体系之外的“灰色资金市场”。 (二)利率水平和结构仍不尽合理 利率水平和结构不尽合理表现为:一是银行存贷款利差小,银行盈利水平低,一些中小银行经营较困难。二是利率结构扭曲,容易引发套利行为。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的利率主要有以下几个层次:中央银行基准利率、银行同业拆借利率、银行存贷款利率、国债发行利率和企业债券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