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罗杰斯的人本主义学习理论概要 人本主义心理学是本世纪6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一个心理学新学派。其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心理学家A.H马斯洛和C.R.罗杰斯等人。 人本主义的学习论者认为学习就是学习者获得知识、技能和发展智力,探究自己的情感,学会与教师及集体成员的交往,阐明自己的价值观和态度,实现自己的潜能,达到最佳的境界。人本主义学习论者以潜能的实现来说明学习的机制。他们反对刺激—反应这种机械决定论,强调学习中人的因素。他们认为必须尊重学习者,把学习者视为学习活动的主体;必须重视学习者的意愿、情感、需要和价值观;相信正常的学习者都能自己指导自己,“自我实现”潜能。所以,罗杰斯在教育改革领域中提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论,并倡导“非指导性教学”。 1.1罗杰斯的学习观 罗杰斯认为,可以把学习分成两类,一类学习是类似于心理学上的无意义音节的学习。罗杰斯认为这类学习只涉及心智,是一种“在颈部以上”发生的学习。它不涉及感情或个人意义,与完整的人无关。另一类是意义学习。所谓意义学习,不是指那种仅仅涉及事实累积的学习,而是指一种使个体的行为、态度,个性以及在未来选择行动方针时发生重大变化的学习。这不仅仅是一种增长知识的学习,而且是一种与每个人各部分经验都融合在一起的学习。罗杰斯认为,意义学习主要包括四个要素: 第一,学习具有个人参与(personal involvement)的性质,即整个人(包括情感和认知两方面)都投入学习活动; 第二,学习是自我发起的(self-initiated)即便在推动力或刺激来自外界时,但要求发现、获得、掌握和领会的感觉是来自内部的; 第三,学习是渗透性的( pervasive),也就是说,它会使学生的行为、态度,乃至个性都会发生变化; 第四,学习是由学生自我评价的(evaluated by the learner),因为学生最清楚这种学习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是否有助于导致他想要知道的东西、是否明了自己原来不甚清楚的某些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