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成因 l、体制原因。一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中的"拔改贷",即国有企业的资金由直接拔款改为贷款,试图通过资金有偿使用来解决资金使用的效益问题,"拔改贷。从其初衷来看,本无可厚非,但这一改革措施(即银行统一管理流动资金),事实上使银行由"统管"逐步"演变成"统包"。国有企业来自财政的资本金投入萎缩,又不能通过其他渠道自筹资本,自有资本金的增长又受到制约,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得不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统计标明,改革后国有企业流动资金中来源于银行贷款的部分逐年上升,1978年为57.5%,1980年为61.4%,1985年为67.1%,1990年为73.3%,1994年为90%。 2、政府原因。政府职能转换缓慢,政企不分,国有商业银行自主权不完备,地方政府非理性地干预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决策,倒逼国有商业银行发放若干有悖于经营原则的无效或低效贷款,强化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信贷资金"供给制";是导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债权的直接原因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