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答辩论文法律论文刑法/民法/行政法

[行政诚信] 论如何运用行政法之诚信原则改善政府信用..

  • 简介: 原文 一、问题的提出     大量的社会学研究表明,中国正经历着一场普遍的信任(trust)危机。更有学者指出,中国目前最稀缺的资源就是信用。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和权力机构以及整个社会都普遍存在着失信行为。加入世贸组织,跨入信用社会...
    • 请与管理员联系购买资料 QQ:5739126
  • 论文简介
  • 相关论文
  • 论文下载
原文

一、问题的提出
  
  大量的社会学研究表明,中国正经历着一场普遍的信任(trust)危机。更有学者指出,中国目前最稀缺的资源就是信用。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和权力机构以及整个社会都普遍存在着失信行为。加入世贸组织,跨入信用社会,要求建立一套新的市场游戏规则,在这套游戏规则中,政府的信用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政府作为一个国家的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其运行须遵从正式的法律、规范,且有一定的制度作为保障。因此,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显然属于制度信任的范畴,这种信任的建立也必须依靠一定的社会力量来实现。关系运作作为建立和增强人际信任的重要手段在这里已不再发生作用,政府要增强民众的信任度必须更多地依靠制度与法治层面的因素。行政法对行政权力的控制与平衡是改善政府信用的重要途径,而其中的诚信原则正突出了政府法治讲求诚信的重要意义。因此本文试图从行政法的角度探析如何运用行政法中的诚信原则来改善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任关系,提高政府信用度。
  
二、行政法中的诚信原则

  (一)诚信原则的涵义
  诚信原则是现代民法之大原则。由于诚信原则以公平与正义为根本宗旨而凌驾于一切具体的民法规则之上,因此有“帝王条款”之美誉。就诚信原则之意义而言,诚信原则实乃要求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皆应善意真诚、克守诺言、公平合理。

  (二)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认可
  诚信原则不但显耀于私法,在公法之领域,亦渐次得到认可。1926年6月,德国行政法院在一判决中指出,“国家作为立法者以及法的监督者,若课予国民特别义务,于国民私法关系,相互遵守诚实信用乃正当的要求; ......


  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1
二、行政法中的诚信原则 1
(一)诚信原则的涵义 1
(二)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认可 1
(三)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日渐占据基本原则的地位 2
三、政府信用缺失现状原因分析 3
(一)直接原因:腐败加剧 3
(二)根本原因:制度缺陷 4
四、运用行政法之诚信原则提高政府信用程度的途径探析 4
(一)从主体角度分析:行政主体之间的诚信 4
(二)从立法角度分析:行政立法中的诚信 5
(三)从程序角度分析:行政程序中的诚信 6
参 考 文 献 7


  参考资料

1、梁慧星.民法解释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2、黄学贤.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J].法学,2002,(5):21-25.
3、李春燕.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研究[J].行政法学研究,2001,(3):6-13.
4、潘荣伟.政府城信——行政法中的诚信原则[J].法商研究,2003,(3):71-76


  简单介绍

大量的社会学研究表明,中国正经历着一场普遍的信任(trust)危机。更有学者指出,中国目前最稀缺的资源就是信用。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和权力机构以及整个社会都普遍存在着失信行为。加入世贸组织,跨入信用社会,要求建立一套新的市场游戏规则,在这套游戏规则中,政府的信用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政府作为一个国家的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其运行须遵从正式的法律、规范,且有一定的制度作为保障。因此,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显然属于制度信任的范畴,这种信任的建立也必须依靠一定的社会力量来实现。关系运作作为建立和增强人际信任的重要手段在这里已不再发生作用,政府要增强民众的信任度必须更多地依靠制度与法治层面的因素。行政法对行政权力的控制与平衡是改善政府信用的重要途径,而其中的诚信原则正突出了政府法治讲求诚信的重要意义。因此本文试图从行政法的角度探析如何运用行政法中的诚信原则来改善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任关系,提高政府信用度。

查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