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WTO的性质、起源、作用以及我国入世的意义。 WTO是世贸组织的简称,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一道被称为国际经济体系的三大支柱,而WTO在世界经济贸易活动中,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WTO的前身是关税贸易总协定(GATT)。二战后,世界一些国家吸取各国构筑贸易壁垒带来危害的教训,由当时中国在内的23个国家提出倡议,建立起一个旨在协调各国经济贸易政策,削减各国间贸易壁垒、以公平竞争来促进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的世界性贸易组织,“关税贸易总协定”即GATT。由于当时政治上的某些原因,GATT采取的一直是一种多边协议的形式。直到1995年,在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趋势推动下,在长达七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基础上,世界贸易组织才取代关税贸易总协定,成为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的一个正式国际组织。今天,这个组织的成员已由初创时的23个(国家或地区),发展为135个,其贸易额已占到世界贸易总额的90%以上。 WTO多年来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法律原则。其中非歧视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关税减让原则、取消数量限制原则、公平贸易原则及对发展中国家优惠和差别待遇原则,是GATT时期著名的七大原则。WTO在保留这七大原则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环境保护问题、农产品协议、与货物有关的投资措施和服务贸易及知识产权协议等四大部分内容,形成了更为清晰和规范的组织原则。WTO在经济贸易方面也有一些严格的规定。第一是削减进口关税,第二是减少非关税壁垒,第三是开放服务贸易,第四是扩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第五是放宽对引进外资的限制,第六是增加了有关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一些条款。 加入WTO对我们有利的方面主要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