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基础、保护农业利益、维护农村稳定作出的重大决策。农村税费改革不仅有利于规范农村税费制度,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发展农村生产力,而且有利于促进乡镇精简机构、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改善干群关系。 一、我县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精神,我县的税费改革工作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落实“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的改革内容和政策,坚持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减轻农民负担,确保农村教育经费,确保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按照确定后的常年产量、计税面积和新的农业税税率测算出了改革后应征的农业税及其附加1813.32万元;按照实际调查的应税牧存栏和规定的税率测算出改革后应征牧业税及附加53.18万元,特产税及附加39.3万元,三税合计达1905.71万元(其中:正税为1588.09万元,附加为317.62万元),人均负担89元,亩均负担25元...... |